上海無人車萬一違法、出事故怎麼算?規矩來瞭

原標題:上海無人車已行駛3000公裡零違法零事故:萬一交通違法、出事故怎麼算?規矩來瞭

日前,上海和北京先後開始對無人駕駛車輛進行道路測試,不少人十分關心:這一嶄新的駕駛方式,如果遇上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據悉,上海的無人駕駛車輛迄今已經測試時長達到130小時,測試裡程已經超過3000公裡,未發生交通違法事件及安全事故。

不過這樣的擔心並非杞人憂天:今年3月,一輛Uber自動駕駛車在亞利桑那州坦貝市以65公裡/時的速度撞上49歲女子赫茲柏格(Elaine Herzberg),致其重傷後不治身亡。

昨天,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正式對外發佈《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對其中一系列問題進行瞭規范,明確“堅持安全第一原則”。

據悉,《管理規范》共6章29項條款,對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及測試車輛,測試申請及審核,測試管理,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方面作出規定。

關於測試主體,要求具有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的業務能力、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評價能力、實時遠程監控車輛的能力等,同時還要求為測試車輛投保不低於500萬元的保險或不少於500萬元的事故賠償保函,以解決一旦發生事故的損害賠償等善後事宜。

關於測試車輛,要求增加的自動駕駛功能不能降低車輛安全性能、能隨時從自動駕駛模式切換到人工駕駛模式,測試車輛應在封閉道路、場地測試,具備進行上道路實測的條件,並經相應的檢測機構檢驗。

關於測試駕駛人,測試期間要求有具備相應準駕車型駕駛人全程監管,測試駕駛人必須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無記滿12分記錄、無嚴重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記錄等條件。

關於測試過程管理,要求測試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測試駕駛人應始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及周圍環境並隨時準備接管車輛,測試期間車輛不得搭載與測試無關的人員專櫃隔離霜推薦|專櫃隔離霜推薦2017或貨物。

關於測試道路,測試車輛必須在指定的測試路段進行實際道路測試。省市工信、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將聯合選定對交通安全暢通產生影響不大的路段作為測試路段。

《管理規范》還對測試期間發生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如何處理做瞭明確規定,總的原則是按照現賦活之最極致奢華|賦活之最極致奢華推薦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這與普通傳統的車輛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沒有差別。

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均應當遵守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要求,並且測試駕駛人必須始終監控車輛運行狀態及青春精華露15ml|青春精華露15ml推薦周圍環境,隨時能夠幹預或者接管車輛。因此,測試車輛在測試過程中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應當由測試駕駛人及其所屬的測試主體分別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必須堅持的原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視員、副局長李江平表示,測試車輛必須首先在封閉的場地進行充分的實車測試,這是保障上道路測試的前提,也是國外智能網聯汽車進行測試的通行做法。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辛國斌表示,我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願景之一也是大量降低交通事故和傷亡人數,道路測試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安全問題:“客觀地說,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情景非常復雜,參與的主體多,確實也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風險問題。”他認為,Uber的交通事故也在提醒,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一定要把安全問題擺在各項工作的首要位置:“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並非傳統意義上的‘試車’‘車輛性能試驗’,其轉向、制動、操控等安全性能全部是符合現行機動車國傢安全技術標準要求,就是與傳統車輛無異。而且,智能網聯汽車需要通過計算機模擬、試驗臺架評測、試驗場及封閉道路測試等測試驗證,才可在實際交通環境中進行自動駕駛功能的驗證。”

今年2月22日,上海市經信委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聯合發佈瞭《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辦法(試行)》。據悉,上海的《管理辦法》與昨天三部委發佈的《管理規范》中要求省、市級政府制定的《實施細則》均是相同的。據上海市經信委副主任黃甌介紹,上海的《管理辦法》的部分要求更加細化,例如要求駕駛人具有50小時以上自動駕駛系統的操作經驗,其中40小時以上是跟相應申請測試項目駕駛相符合的經驗;要求車輛按照測試評價規程進行相應測試項目的實車試驗,每個測試項目有效試驗次數不少於30次,測試結果達標率不小於90%等,多數細化內容是基於上海實際需求制定的,便於後續相關工作的開展。

目前上海劃定瞭第一階段智能網聯汽車開放測試道路5.6公裡,同時已經在3月1日向上汽集團和蔚來汽車發放三張測試牌照。從兩傢車企一個月左右的測試進展看,總體情況良好,測試時長達到130小時,測試裡程已經超過3000公裡,未發生交通違法事件及安全事故。下一步,上海會根據測試的需求發放更多的測試牌照,也會根據需求開放更多的道路。

據悉,公安部已在配合立法部門作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項準備工作。下一步將根據專傢學者、有關部門、有關行業關於智能網聯汽車涉及的法律法規問題的研究成果,特別是根據目前正在進行測試的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發展、商業化應用進程,適時向立法機關提出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的建議和意見。
arrow
arrow

    rjlvr535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